🌳綠能應為何系列之三🌳 生態專家為何反對林地開發光電(上)

Published On: 2022 年 7 月 6 日Categories: 最新消息Tags:

為了更深入地了解學界對於開發光電案的意見,協會訪談了12位生態領域的學者專家,釐清學者專家反對林地光電的原因,並從生態角度上探討林地開發光電的影響,與保護林地可以提供人類的生態服務與價值。

本周將會先整理其中6位學者的回覆,提供給關心保育的朋友理解,並傳遞給社會大眾:

  • 趙榮台 博士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前研究員兼副所
  • 李玲玲 教授 台灣大學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
  • 劉奇璋 副教授 台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
  • 顏士清 助理教授 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 林文隆 博士 台中市野生動物保育學會研究組組長
  • 陳相伶 助理教授 中興大學森林學系

🌳問題一:您是否支持在林地上進行光電場開發?理由為何?

趙榮台 博士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前研究員兼副所長

李玲玲 教授 台灣大學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

  我們反對在林地開發太陽光電。

  太陽光電值得推廣,但不能以毀林為代價。在八公頃的林地上建光電廠,表示要砍光八公頃的林木,摧毀八公頃的森林生態系,嚴重破壞在地的生物多樣性。太陽光電可以減少碳排放,但毀林卻會增加碳排放。森林是重要的碳庫,在減少碳排放方面遠優於光電場,全世界都鼓勵造林或重新造林以減緩氣候變遷,聯合國則在 2021 至 2030 年推動生態系復育十年,台灣怎麼可以反其道而行 – 持續毀林、破壞生態系?光電廠最令人詬病的就是與初級生產 (農林漁牧) 用地搶地,以致大幅降低植被、土壤的碳吸存能力。政府和企業應該尋求替代的光電場址,例如在住宅、建物的屋頂設置光電板,而非增加自然和半自然生態系的壓力。

劉奇璋 副教授 台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

  個人非常反對林地蓋光電。

  從生態學或野生動物經營管理層面來說,光電場進入林地或石虎棲地會造成棲地消失等各種直接間接影響,而棲地破碎化是石虎族群主要威脅之一,若場址又選在石虎的廊道或重要棲地則影響會更大。

  從經濟和政治層面來說此例更不應開,台灣政府推綠能缺乏良好規範和配套,發展綠能是好的方向但相關政策沒跟上時業者可能為達標而選擇較便宜的林地和農地,這些都可能是野生動物重要棲地。有良好的政策和配套,讓場址開發時能優先選擇於建物屋頂等人類活動區域,在生態和經濟上才有機會雙贏,否則只是增加綠能與生態衝突。

顏士清 助理教授 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若選擇要進行光電場開發的林地是個小面積的破碎區塊、獨立於連續森林之外、人為干擾嚴重,且調查確認沒有易危或瀕危物種在此生存,那麼在評估水土保持等面向無虞後,是可以考慮進行光電開發。但若是生態系完整的林地,或屬於連續森林或其延伸,或有受脅物種棲息生存,那麼不應在此開發光電場,應另找其他已被干擾改變的環境來開發。

林文隆 博士 台中市野生動物保育學會研究組組長

  個人反對林地蓋光電。

  綠能要推,但應先從都市建物、停車場、風雨操場、頂樓等位址開始,雖建置成本可能較伐除整片森林高,但放掉全天空光域不用,反而去砍森林蓋光電是不對。另外森林環境有太多水土保持涵養、氣候調節和生態性功能,砍掉森林蓋光電我們會失去森林提供的這些功能和服務。

陳相伶 助理教授 中興大學森林學系

  個人不支持林地開發光電。

  綠能或光電是好的方向,但是開發前如果沒有做好選址,之後無論執行哪些友善措施或減輕補償,消失的棲地都回不去,依賴這些棲地的物種也都回不去了。因此一開始的選址階段一定要先避開生態敏感區和瀕危物種重要棲地等,若不採取迴避而只是做減輕補償都只能減輕部分影響。

  美國佛州有一篇探討光電開發對瀕危美洲山獅影響的研究可以讓我們參考(Leskova et al., 2022),該研究指出佛州大力推行光電,主要3類光電場興建的環境分別為草地(含牧場)、農地和森林,其中森林是美洲山獅主要棲息的環境,而有9座光電場座落於美洲山獅僅存幾個繁殖族群的主要連結廊道上,這些光電場可能會減少美洲山獅的棲地面積和降低了整體棲地適宜度,會造成棲地品質越來越差,研究建議在選址時應增加地景連結和環境影響的考量。

🌳問題二:您覺得在林地開發成光電場會帶來哪些生態影響?

趙榮台 博士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前研究員兼副所長

李玲玲 教授 台灣大學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

  在林地建造光電廠勢必伐除林木,因此原先的森林生態系將被摧毀殆盡,林地的生物多樣性 (包括動物、植物、微生物) 幾乎全部消失,造成在地物種的滅絕,斲傷生態功能、打亂生態過程 (例如養分循環、水文循環),引發一系列的生態環境問題,並可能促使外來種的入侵。此外,光電板取代林木還會大幅改變在地的物理、化學環境 (例如光週期、溫度、濕度),其長期影響和環境風險還需進一步評估。

劉奇璋 副教授 台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

  • 森林環境受破壞消失。森林提供的動植物棲地和多樣性會消失,其他提供遮蔽、躲避等功能也會消失,這是林地變光電場的第一類直接傷害。
  • 樹砍完,機具進行整地後又會造成土壤結構破壞和被沖刷流失等影響。
  • 光電板設置後野生動物和棲地的多樣性都低,電場內對野生動物可能僅剩遮蔽功能。

  林地變成光電場後,無論有沒有圍網都已經造成一定面積棲地的直接損失,若該處林地是野生動物的廊道影響又更大,這些負面影響可能只有少部分有機會以人為措施減輕,但是森林消失失去的多樣性和遮蔽躲避及食物提供等功能要有效減輕或恢復非常困難。

顏士清 助理教授 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以場址位置的尺度來看,主要影響是嚴重的棲地破壞,居住於此處的生物會死亡或必須遷移;以地景尺度來看,影響是造成該區域的棲地破碎化,生物的生存空間變少、棲地品質下降;若開發為淺山則還有水土保持等問題。

林文隆 博士 台中市野生動物保育學會研究組組長

  主要影響有多樣性下降、單一單調化,生態系統結構變脆弱,導致很容易不穩定,也因此易受疾病等各類因素影響。長期來看,為了獲得電力卻造成生態系不穩定是得不償失。

陳相伶 助理教授 中興大學森林學系

  最重要是棲地喪失,針對需依賴森林生存、覓食、休息、繁殖的物種,樹被砍掉棲地就消失了,即使營造成草地也一樣。或許某些物種還可利用,但棲地品質會下降,如食物豐富度變少等。所以最重要的影響是棲地喪失破壞。此外還有不少其他影響,譬如可能會造成動物死亡,像是施工營運階段開路和車流增加可能造成路殺增加,引入的噪音和其他人為活動干擾等。另若是開發的區域是重要的動物廊道通道也會影響族群連結度。

🌳問題三:你認為林地變成光電場後,是否有可能比開發前對原生生態來的更友善、更適合生物棲息?

趙榮台 博士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前研究員兼副所長

李玲玲 教授 台灣大學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

  林地變成光電場後,猶如雨林變成沙漠,原森林的生物多樣性消失、碳吸存能力消失、調節氣候的服務消失、提供新鮮空氣的服務消失、供應材料的服務消失…,我們的損失遠大於廠商的獲利。新的光電場一定會有適應這種特定環境的生物出現,例如喜歡陰暗環境的鼠婦,就像沙漠仍然會有生物一樣,還會有一些路過該區到附近林地的動物。不過,由於複雜的食物網已經被光電業者拆除,所以這個劣化的生態系會變得更單調、更不穩定、更不能承受災害風險。

劉奇璋 副教授 台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

  林地砍掉變成光電場的正面影響比較難想像,唯一能想到的是邊際效應,但是一般是指生態過渡帶(ecotone),譬如農田和森林間。但光電場很難增加棲地多樣性。

  路殺和流浪貓狗可能對石虎生存影響很大,但我不認為蓋光電場圍起來可有效保護或庇護石虎不受貓狗威脅。圍籬要能設計到不讓貓狗進去可能很難,特別是貓,目前這類論述沒有看到足供佐證的科學資料。農地不存在時當然農藥帶來的影響就會減輕,但是農地也是棲地,農地消失就是棲地消失。我本身不是石虎研究者,但是針對蓋光電場反而觀察到石虎出現頻度增加這一點確實有可能是因為採樣誤差造成,譬如自動相機架設在圍網出入口就容易拍到動物。

顏士清 助理教授 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光電案場屬於受到人干擾較嚴重的環境,有可能產生邊際效應(edge effect),吸引部分適應人類干擾的生物來此生存,但對於另一部分對人類干擾敏感的生物來說,會更不適合生存。但前者往往是常見物種或外來入侵種,後者往往是數量較稀少的物種,或是位在食物網頂端的大型掠食者。

林文隆 博士 台中市野生動物保育學會研究組組長

  砍掉森林蓋光電的負面影響一定會大於正面,但還是無法排除可能有所謂正面的影響,譬如從都會生態學角度來看,不排除可能有小面積案場有機會變成local ecosystem,提供一些不一樣的生態系和物種棲地,所以正面負面影響很難簡單界定。

  但是可預期的負面影響很多,且很難用人為措施減輕。譬如樹林變成光電場後,兩棲爬蟲種類可能會下降到開發前的十分之一,需依賴樹林棲地的哺乳類也會消失,鳥類種類也會變少而且其中一部分可能還是飛行經過而已。也就是整體多樣性和物種豐度都會下降。這些影響要用人為方式恢復幾乎不可能。

  砍掉森林興建的光電場會變成野生動物庇護所意思是指周邊環境很差,只有光電場是好的棲地?但是實際上光電場周邊剩下的森林環境才是好的棲地,所以庇護所論點無法成立。如果講的是針對流浪狗威脅的逃難所,那在森林中的石虎可以躲藏可以上樹,相對更不會受到狗的獵捕。光電場要能阻擋野狗除非是用圍籬把石虎都關在光電場裡面,但是石虎還是必須利用光電場外的棲地,所以無法避免狗的影響。

陳相伶 助理教授 中興大學森林學系

  如果開發區原本是重度干擾或生態價值低的環境,是有可能透過開發去創造棲地或提供庇護所。但本來是森林的環境,如竹森案的範圍,不管再怎麼友善開發還是得砍掉樹變成草地,棲地破壞喪失的影響或許可減輕,但程度只是減輕,造成其他的負面影響還是很大,也無法變成野生動物庇護所或提高生物多樣性。

  若光電場一開始選址選在重度人為干擾的環境,如原本是工廠或受污染的廢地,或長年放牧耕種的環境(土壤肥力差,相對其他環境生態價值和生物多樣性都很低),這類環境開發光電場過程若有經過良好的規劃設計和監測、採用對環境負責的友善設計和措施,可能可以創造部分生物棲地,提高生物多樣性,甚至有機會成為庇護所,譬如使野生動物免於犬貓威脅等,而讓開發後的環境較開發前更好。

  國外確實有案例開發後生態是變好的,如加州某光電場場址是草原經過長年放牧後廢棄的環境,在開發前先進行調查監測,並試驗性設置光電板確認可能影響,之後才興建光電場和持續長期監測,開發單位在太陽能板中間規劃種植原生草本植物,長期監測結果顯示昆蟲多樣性增加,也有些瀕危物種如某種狐狸和小型鳥類被記錄到。此案例亦有將圍籬架高讓目標物種狐狸等動物穿越避免成為阻礙,但高度也經過設計讓會捕食狐狸的郊狼進不去。

 

【綠能應為何系列文章】

🌱【綠能應為何之一】論林地對石虎的重要性

🌱【綠能應為何之二】竹森光電案爭議點釐清

🌱【綠能應為何之三】生態專家為何反對林地開發光電(上)

🌱【綠能應為何之四】生態專家為何反對林地開發光電(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