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大桃坪土石方資源堆置場 ➤已通過 🔎
2024.12更新
位於水質水量保護區及集水區不應開發的「大桃坪土石方堆置場」
大桃坪土石方堆置場開發案於2020年底提出,因鄰近明德水庫水質水量保護區及劍潭水庫集水區,有法規上的疑義。但苗栗縣政府還是在2023年初放行此案,允許廠商進入環評程序,在歷經兩次專案小組審查後,最終於2024年的環評審查大會通過。
此案主要負面影響是水汙染與對明德水庫觀光造成衝擊,經過跟自救會會長李禮爐與明德村村長的討論後,決定採取行政訴訟程序抗爭,協會原本也計劃擔任本案告訴人之一,但經律師建議,改由協會專職人員擔任告訴人。
環評通過結論的公告公文日期是2024年7月29日,因為有提前準備,得以及時在一個月期限內提出訴願,苗栗縣政府隨後向環境部申請延長答辯資料準備時間,環境部同意其申請,目前仍停留在訴願階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