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虎你知】系列專題〽︎_鳥嘴潭人土方堆置案監察院調查報告出爐▝

發佈於:2025 年 1 月 13 日文章分類:最新消息標籤:
在鳥嘴潭竣工之際,監察院也發出新聞稿,直接點明「鳥嘴潭人工湖工程所涉錯誤樣態,避免類此工程重蹈覆轍!」,也詳述了本案幾大問題!
協會肯定監察院就「鳥嘴潭人工湖工程土方堆置案」展開深入調查,並針對環境部、水利署、工程會等相關公部門的錯誤與疏失提出具體改進建議,為生態保護與公共工程管理確立重要參考與改進方向。
然而,需補充說明的是,鳥嘴潭工程實際堆置於烏溪的廢土量遠超過報告中提及數量,環境破壞的嚴重性甚於報告中提及的237萬餘立方公尺。
如今,監察院報告與新聞稿均已發布,相關單位應在其建議基礎上進一步檢討改進,並且應加速清除目前堆置於烏溪河道上的廢土、回復原狀,還給石虎與巴氏銀鮈適宜的棲地環境,確保未來類似工程能更周延地兼顧環境永續與公共利益。
╲╲監察院調查報告懶人包╱╱
❶ 工程會應修正生態檢核規定,杜絕以「搶修」等名義規避:
水利署於鳥嘴潭人工湖工程期間,以「災後緊急處理」名義免辦生態檢核,將超過百萬立方公尺的土方堆置於烏溪河床,對生態與河防安全造成潛在影響。工程會應研修「公共工程生態檢核」規定,避免未來行政機關濫用緊急處置權限。
❷ 仍有 5 萬噸垃圾未移除堆置於鳥嘴潭人工湖湖畔:
人工湖 D、E 湖區計畫增列 3 億元經費移除垃圾,卻至今僅清運 3.8 萬噸,仍有 5 萬噸未處理。
(小編心內話:而且這 5 萬噸垃圾直接堆置於原先規劃為烏溪北岸填土區之空間,等於暫用了原本要拿來暫放土石方的空間阿~所以這些土石方就沒地方放了,只好……
❸ 環境部應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河床堆積土石方的環評標準於 98 年被刪除,導致現況「採取」40 萬立方公尺應環評,而「堆積」237 萬立方公尺卻免辦,環境部應檢討並修訂不合時宜的規範。
❹北勢堤防施工便道為暫時性措施,應將人工建物刨除,還予自然:
鳥嘴潭人工湖工程北勢堤防施工便道尚餘58.3萬立方土方於烏溪河床,應將便道上的瀝青等人工建造物刨除,協助生態自然復育,維護烏溪的生態環境與河防安全。
❺ 工程會應改善公民參與機制及優化資訊公開作業:
為減輕公共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應提出「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常見錯誤態樣參考」,供水利署針對鳥嘴潭人工湖工程審慎檢討改進,並改善公民參與機制。
❻ 水利署應揭露生態監測成果:
水利署應揭露鳥嘴潭人工湖相關之生態維護與監測作為,並融入環境教育,協助民眾了解當地生物多樣性監測措施。
(小編心內話:後續作這麼多,不如一開始不要把土方倒進巴氏銀鮈的棲地……
詳細內文由此去
協會這邊的進度,向環境部提起公民訴訟後,於去年5/1第一次準備程序庭開庭前召開記者會,感謝各方支援一起開了記者會,後續並於同年6/19及12/24開了第二次及第三次準備程序庭,預計於今年三月進行言詞辯論。
因為目前還在進行行政訴訟,詳細的狀況等待行政訴訟有初步結果再跟關心此事的虎友與社會大眾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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