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科北側產業園區第三次專案小組會議後說明】
#前言
銅科北側產業園區開發案於2024/4/15進行第三次專案小組審查,第二次專案小組審查時,環評委員對該開發案的必要性多有疑慮,所以依據環評法第13條之1規定,做成「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重新送審」的結論,希望能夠強化主管機關監督的責任,這應該算是苗栗縣政府環評審查中,值得被稱讚的進步作為。遺憾的是,進入環評大會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工商發展處的回答是,「你退給我們,我們能做的就是退件」,環評委員無奈之下,最後又只能退回專案小組續審。
#專案小組審查報告
一、工商發展處一改大會「我就爛」的態度,表示銅鑼北側園區開發案已提列在苗栗的大矽谷計劃,懇請環評委員支持,間接證明其在環評大會時的消極作為,就是想要護航此案過關。但無論是農林或者三陽,都是老公司、大財團,工商發展處協助其將農地變更成工業土地獲取暴利的炒地行為,本質上侮辱了矽谷精神主要的內涵「創投」(勇敢投資創新思維與產業),又怎麼可能為苗栗帶來長遠的發展!
二、本案環說書中生態調查資料詳實,也因此凸顯環說書中提出的迴避、減輕和補償策略有諸多問題,包含環評委員林良恭教授提到五台紅外線自動相機都有調查到麝香貓,表示此地是二級保育類野生動物麝香貓的重要棲地,要開發就必須要提出更嚴謹的迴避、減輕和補償策略;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指出所謂棲地補償,應該是指利用已開發的土地,經過改善環境和禁止人為干擾後回復成野生動物會利用的棲地,而本案將原本野生動物就會利用的棲地劃出來說是棲地補償,是錯誤的說法,應該修正。
三、多位在地居民前來與會,有幾位都是創業的青年,其中一位提到工業區開發案很喜歡以自己帶來多少工作機會做宣傳,但依照過往的經驗來看,進駐的企業多不會是頂尖企業,自然就很難提供好的工作機會,那為什麼不是選擇保住我們優良的環境生態來發展相關產業與工作;而另一位二寶媽也提到,目前西湖溪的水質尚佳,所以經常會帶著親朋好友和小孩子到溪邊玩,不希望良好的環境被汙染破壞。
四、過去這邊有挖出過歷史文物,環評也必須進行文史古蹟的調查工作,開發廠商委外的文史調查團隊有進行「苗栗縣銅鑼鄉銅科北側產業園區開發案」九湖遺址考古試掘計畫,文化資產專業的環評委員郭素秋表示,調查的四個樣點過度集中於基地曾開發過的那一側,不具代表性,應該是要在基地範圍內分割成幾個樣區來找點挖掘調查。然而開發單位卻回答,樹木茂密大型機具無法進入,採邊開發邊調查的方式。惹得郭委員批評找的文史調查團隊不專業,若是不願意做出具有合理性的文史調查,不會讓開發單位通過環評。
五、包含協會專員、在地居民和環評委員,都有提到台灣農林公司在此就有許多開發案件,尤其是民國95年就通過的三義拐子湖工商綜合區開發案、民國98年通過的九湖觀光旅館、民國100年通過的銅鑼九湖段工商綜合區、民國101年通過的銅科北側住宅社區開發案,目前都未開發,如今還要再新開一個產業園區真的不具必要性。在環評委員閉門討論時,農林公司代表再次說明是三陽工業需要土地,主要做設計用途。但三陽工業原本就有自己的製造廠房,也有自己的設計部門辦公室,試問在沒有大規模拓展業務的狀況下,變更農地開發新的產業園區,怎麼能不讓人覺得是在利用農地轉工業地後賣出賺大錢?
#審查結論為建議本案進入二階環評
雖然開發單位的環說書諸多疏漏與避重就輕,環評委員並沒有做出建議不予開發之結論,而是選擇建議本案進入二階環評,也是給開發單位考量是否要再花費時間和資源來進行二階環評程序,不過農地變工業地本來就是有二十倍到五十倍甚至更高的炒作利益存在,所以會不會進行二階環評的延長戰,就得要看開發單位如何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