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光電開發納入環評,環保署莫再以拖待變!
今年3月15日,環評委員朱信於環評大會提出臨時動議,建議環保署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要求一定規模以上或設於特定區位的光電案場須實施環評審查,共有13位環評委員連署支持。
環評委員朱信表示,過去已在環評會議中三度口頭提出「光電進環評」,都未獲環保署正面回應;因為任期只剩半年,此次提出書面資料,獲得其他環評委員簽署支持,呼籲環保署接納環評委員意見修改規定。
面對環評委員積極推動光電納入環評,環保署綜計處處長劉宗勇僅表示會在今年啟動研商作業。眾所皆知明年初即將是總統大選,環保署官員回答今年啟動研商作業,基本上就是宣告光電納入環評,要等總統大選後再說。
過去數年光電開發爭議不斷,包含協會在內的很多環保團體、學者與少數立委為了減少爭議,跟相關部會多次提過應設立光電納入環評的認定標準,環保署處理狀況跟這次環評委員提案差不多,大概就是「再研議(研議中)」、「再研商(研商中)」和「再討論(討論中)」。
對於這次環評委員願意具名表態建立光電應環評認定標準,協會給予高度肯定,而對於環保署過去一拖再拖,破壞環境、放任良善光電業者被不肖光電業者淘汰、傷害能源轉型正當性…等不負責任且嚴重損及公共利益的的作為,協會必須要給予最大的譴責!
最後提醒當權者,解決問題的第一步是要承認問題存在,不願意讓光電開發接受檢驗,只會讓能源轉型淪為一般民眾茶餘飯後的笑話!
2023/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