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違法迴避環評審查!

Published On: 2022 年 12 月 13 日Categories: 最新消息Tags:

烏溪流域是石虎保育協會這兩年追蹤調查石虎的重點區域,也因此特別關注開發面積非常大的鳥嘴潭人工湖工程(開發單位是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中水局)),去年(110年)底協會調查人員發現該工程夜間進行施工違反環評承諾,今年六七月間則是發現施工單位在烏溪河床地上堆置大量工程土石方。協會蒐集整理相關資料判斷這部分工程已經違反環評法,也會對溪流生態和廊道功能造成極大影響,因此即與其他關心的環團和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辦公室在7月19日舉辦記者會提出關切,但相關單位都用依法申請等說詞來搪塞,然後現場繼續填土施工,即使到10月28日協會和立委辦公室邀集相關單位和關心團體辦理會勘,現場看到十多公頃的河床變成土石方堆置場,但環保署綜合計畫處、環保署督察總隊、水利署第三河川局(三河局)和中水局依然是官官相護,打死不肯承認錯誤!

🔺鳥嘴潭人工湖幾個已知相關重要計畫的申請或通過時程如下:

🔸102年2月19日 環保署公告通過「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環說書)

🔸108年11月29日 水利署通過中水局提出的「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湖區工程 河川公地使用申請書」(河川使用申請書)

🔸110年1月 中水局再提出「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湖區工程 河川公地使用申請書(第一次變更)」(河川使用申請書變更)

🔸111年3月30日 環保署環評大會通過「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環差報告)

本案關鍵之一在於,在烏溪河床地堆置的大量工程土石方,是來自於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湖區工程,但中水局在環說書和環差報告中,無論是挖填土石方數量計算、土方暫存位置及影響減輕對策的各部分文字都完全沒提到現在堆在烏溪河床上這面積十幾公頃的土方,而早在環差報告通過前一年,中水局的河川使用申請書變更計畫中就已明確有將工程土石方大量堆置在烏溪河床的規劃內容,包含目前最大一區的堆置範圍圖,這個明顯是環評書件登載不實、規避環評的行為,開發單位中水局和環評主管機關環保署竟然可以辯稱環差報告中有提到「利用北勢堤防堤前培厚兼運輸道路」,所以沒有違反環評法情形。

⚠️依據環評法第6條規定,環說書應記載「開發行為可能影響範圍之各種相關計畫及環境現況。」,第20條則有規定登載不實的罰則,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7-1條則有規定環差報告應記載開發行為變更之理由及內容以及對環境影響之差異分析,第38條則規定計畫變更對影響範圍內之生活、自然、社會環境或保護對象,有加重影響之虞者,或對環境品質之維護,有不利影響者應重新辦理環評。⚠️

鳥嘴潭工程對保育類石虎和巴氏銀鮈的影響是其環評和環差階段最受關注的議題,中水局也承諾執行相關保護對策,這兩年中水局和三河局也不斷宣稱其對河川廊道和調適功能的關注和對石虎及巴氏銀鮈保護的投入,包括兩單位都在烏溪鳥嘴潭下游處開挖以前被工程填埋的高灘地進行巴氏銀鮈的棲地復育,但於此同時中水局竟然在上游高灘地大面積砍樹填土,三河局也認為依法申請所以不聞不問?甚至,10月28日會勘時中水局副局長還聲稱河床地堆置大量土方不但不會影響石虎,反而增加石虎「通行廊道的寬度」,而且宣稱監測結果發現填土後石虎出現頻率”增加”了!填埋掉的辮狀河道也問過他們的魚類專家表示不是巴氏銀鮈偏好的棲地,所以不會影響生態!

除了違反環評相關法規外,中水局刨除河川高灘地大量植被、堆置大量土石方,不只是造成棲地消失,而且對下游水域環境和整個河川廊道功能都會有很大的影響,即使確實有保護河堤和道路的需求也應該有更合適的做法,這幾年包括生態檢核制度的確立、民衆參與及各種資訊公開要求都是為了盡力避免這類情形發生,但是本案完全沒有相關的處理,各種的監測工作和監督機制也形同虛設,在現今氣候變遷影響下溪流生態和水資源日益受關注重視,很遺憾主管河川的河川局和水資源局這樣草率的處理河川議題。

石虎保育協會從7月開始積極關注本案,主要是希望我們發現的這個嚴重問題能夠儘快改善和被檢討,避免日後類似狀況不斷發生,但水利署相關單位只是搪塞、環保署放棄自己環評主管機關的角色與功能,導致問題繼續劣化,但同時間中水局和三河局可以繼續宣揚其河川保育的成效,實在是荒謬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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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虎保育協會提出幾項訴求,接下來我們會邀請更多專家和團體來關心,也會向環保署提出公民訴訟告知書,繼續努力把事情作對,為環境把關。

1️⃣環保署作為環評主管機關應積極處理鳥嘴潭人工湖工程違反環評法的問題:開發單位中水局並未將早有完整規劃的大面積烏溪河床填土工程納入環評環差審查書件中進行審查。

2️⃣三河局作為烏溪主管機關應盡責維護溪流環境:中水局於烏溪河川地上各處填土工程是否都有確實申請?三河局是否有評估這些工程的影響和盡責監督?依據文件這些工程是申請臨時使用,完工後要如何回復原狀?

3️⃣中水局應說明為何迴避環評?這些大量砍除河川地植被和堆置土石方的工程是否有評估過生態影響?為何完全沒有針對這些工程執行生態檢核?以「臨時使用」方式申請,卻填了幾十萬方的土石方,後續要如何回復原狀?希望幾場大水都沖到下游眼不見為淨?